跨省建设工程欠款律师代理成功追回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4-12-17 10:19) 点击:186 |
阳习民事起诉状---建设工程欠款纠纷时间:2013年09月13日 | 投稿人:罗小云律师 | 关键词:民事起诉 | 浏览:584原告:阳习,又名欧阳习,男,汉族,1972年8月29日生,湖南隆回县人。 被告:陈明,男,汉族,1973年2月27日生,住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给原告建设工程欠款60000元整,并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为追讨该笔欠款花费差旅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合计8000元整。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陈明从韩江北桥总包中铁十三局承包该桥东岸引桥工程。原告阳习经人介绍与被告陈运明认识,原、被告达成承包协议,原告承包被告承包的东岸引桥工程中的模板工程。原告从2006年初开始施工,到2006年初完工。到2009年8月27日,被告与原告结算,被告欠原告工程款6万元,被告当天写下欠条。该欠条约定被告于2009年春节还原告2万元整,2010年7月前将余下欠款付清,但被告一直未付款给原告。原告多次向被告电话催讨,被告总是借口不给。为此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特向贵院起诉,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所有诉讼请求! 此致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阳习 2011年8月4 日 (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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