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债而拘禁他人是犯罪吗?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19 04:01) 点击:125 |
为讨债而拘禁他人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讨要合法债务还是讨要不受法律保护的违法债务,例如高利贷、赌债等,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都按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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