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非法拘禁他人要负刑事责任吗?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19 04:03) 点击:100 |
有三种情况: 1、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任何情况下,都不用负刑事责任; 2、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有故意杀人等上述几种行为时,该未成年人才用负刑事责任,并且是按故意杀人罪等相应的罪定罪处罚,而不是按非法拘禁罪处罚。如果只是过失致被害人死亡的,不用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要负刑事责任,按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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